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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关于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00:05:31 浏览:
文章导读:2017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宁工商法〔2018〕2号

  2017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工商系统各项改革任务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坚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全力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夯实基础抓规范,法治建设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一是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计划和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根据《2017年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并出台了《南京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宁工商〔2017〕4号)、《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宁工商〔2017〕3号)、《2017年法制工作意见》(宁工商〔2017〕1号),细化目标、分解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加强督促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体制。2017年我局推进落实了新“三定方案”,完善了机构设置,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我局对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本单位的法治建设负总责,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各分管负责同志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组织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工商工作各个方面与环节。

  (二)突出依法行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工作规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文件审查、编号、备案范围、备案材料等内容,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机制,2017年我局共对26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2017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和法规实施情况,我局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相关清理工作,并完成了《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落实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提交法规年度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法规实施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并上报了<关于《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法规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我局切实加大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了对疑难复杂案件举行调查听证的工作制度,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效能。2017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4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其中确认违法案件1件,确认违法案件率大幅下降,基层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工作中,我局被评为优秀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联系机制,积极推行复议调解、和解制度,发挥复议普法和教育培训功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复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积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2017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1件,做到无一例败诉。

  (三)打造法治工商人才队伍,营造法治工商良好环境

  一是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工商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并相继出台了《南京市工商局关于修订法律顾问制度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宁工商〔2017〕6号)、《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工商〔2017〕7号),明确了对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和奖惩等相关规定,为有序开展我局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保障。

  二是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长效学习机制。通过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各类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习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养成法治思维,营造法治工商工作环境。全年共组织举办全市工商系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商标品牌建设、广告监管、“双随机”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政执法办案等专题培训班30余次,培训人次累计超过3000人次。另外,我局与重庆大学签订了《政校合作框架协议书》,组织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走进重庆大学法学院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我局印发的《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宁工商法〔20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宁工商〔2017〕2号),明确提出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是突出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惠民,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与各类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广告、宣传警示片,宣传工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宣传效果。今年,共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保护知识产权日、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小手册5000余份。今年我局与华视传媒开展合作,以“远离传销,共建和谐”为主题,制作了一部法治宣传动漫短片,以轻松诙谐的语言与画面,突出宣传了“1040传销”的三大典型特征,在地铁上循环播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改革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以新三定方案实施为契机,制定印发了《南京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局办案的执法格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核查和集体研究、电子台帐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案件管辖、案件核查和立(销)案、调查取证等环节行为规范,并配合印发了《南京市工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编号的通知》,为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市局制定印发了《南京市工商局大要案件挂牌督办、联办施行办法》,规定了市局对重大、典型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违法案件,通过书面督办形式,督促、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严格办理的制度,并成立了大要案件挂牌督办、联办领导小组,进一步整合了执法资源,为形成执法合力、推动大要案件查办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按照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及《南京市工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等制度,2017年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为案审制度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2017年共集中召开案审会3次,对案值约400万元的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核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卷)评查工作。以全市、全系统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为契机,市局组织开展了对全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对2017年以来的全部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逐一自查,着重查找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并对查找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通过执法检查规范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增强了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我局在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被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 “先进单位”。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制定的《南京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明确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了全市办案机关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统一录入案件系统,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公示。通过案件系统与信息公示系统的自动对接,全面建立执法案件网上录入、案件网上审批、处罚信息网上公示一体化流程,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提供了技术和制度保障。2017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通过开展各业务部门自查、执法监督部门排查等方式,及时将未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数据录入,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100%。

  二、坚持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商事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持续发力,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探索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着力破解“一事多窗折返跑”堵点。为切实解决“领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办事“痛点”,打通审批“堵点”,我局积极探索建立“证照联办”制度,探索实现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业务联办,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提升了行政效率,极大地节省了群众的办事成本和时间,促进了各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实现企业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同时我局适时调整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清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制度,及时告知经营者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方能开展涉及许可内容的经营活动。

  二是推进 “证照分离” 试点改革,聚焦破解“办证难”问题。积极协助江北新区管委会制订《江北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梳理出可纳入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事项103项,其中国家部委行权事项11项、省级部门行权事项25项、市级部门行权事项15项、江北新区行权事项51项。我们正在推动江北新区探索实施主体资格与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模式,改革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进一步促进江北新区国家自主创新先导区建设。

  三是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自主申报系统即将推行。在2016年自主开发“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基础上,继续做好企业名称登记等配套改革,完善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清理现有名称库,科学设置查重规则,优化软件流程设计。制订《南京市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实施意见(试行)》,并上报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待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统筹把握,“宽进严管”改革举措同步推进

  一是扎实推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打造事中事后监管格局。扎实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完成2016年度年报企业45.64万户,企业年报率达88.6%,位居全省第二;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工商检查事项,实现“一张清单管抽查”,全年共抽查企业7898户;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监管各项规定,2017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6万户,生成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14.8万条;持续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开展省、市级“守重”企业公示;全面推行网上动产抵押登记,2017年,我市新设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334件,担保主债权82.55亿元,办理股权质押登记599件,担保主债权985.19亿元。

  二是推进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履行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职责,代拟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证照联动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81号),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部门平台应用工作职责。积极指导各市级平台使用部门做好平台应用和信息归集工作,全面实现企业登记数据在工商、质监、税务、人社、统计、公安等部门的实时推送和市场主体的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互联共享,为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奠定基础。目前,市、区两级平台使用单位都已登录使用平台。全年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36740条,行政处罚信息6663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19884条。许可和处罚信息归集总量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二。

  (三)力促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一是率先构建工商部门“不见面审批”办事模式,全力落实“3550”阳光高效审批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工商注〔2017〕4号),同时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办企业限期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1号),以申报材料适合少化、办结时间适合短化、办理程序适合优化为目标,推进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3550”工作目标,实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企业手续。通过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政银合作、营业执照邮寄服务等方式,逐步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在类型、业务、流程上的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不见面”审批,发出了全国首份“不见面”审批营业执照。2017年,我市办理完成18.33万户市场主体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登记数量占全省全程电子化登记总量的95%,名列全省首位,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多证合一”改革取得成效,涉企证照大幅精简。2017年,我市在原6证的基础上再次整合9个部门14个登记备案事项,实行了“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实现了更大范围的 “一照通办、一码通用”。以“减证”进而推动“简政”,用数据推送取代企业跑腿,解决证照办理“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2017年,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6万份,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营业执照11万份。同时,完善企业法人库建设,实现各部门间登记备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企业少跑路”。

  三是简易注销登记稳步实施,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不断完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破解创业者“退出难”的问题,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根据省工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工商个企〔2017〕4号),部署指导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自今年3月1日开始在我市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2017年,全市共有753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

  三、聚焦执法为民,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民生热点,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相继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红盾网剑等专项行动,加强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推进“无传销街(镇)”创建活动,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处了一起商业贿赂大案,罚没款311万元; 扎实开展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络经营主体2.2万个,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集中开展打假保优“锲石”专项执法行动,建立了全市重点保护企业和品牌目录;开展涉及食品、医疗、教育、互联网金融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治理力度。2017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71件,案值4519万元,罚没款入库1677万元。

  (二)突出监管重点,护航商标品牌保护创业创新

  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治理并举,以商标授权经营进商场等活动为载体,着力完善商标日常监管新机制;以“双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保障,强化横向协作机制,提高双打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商标监管执法,积极开展“双打”行动,集中组织了商品质量抽查、商标侵权“溯源”等整治行动。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12件,案值357万元,罚没款241万元,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行为发生。

  (三)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大力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含有不良影响内容广告的查处力度,2017年共查处广告案件188件,罚没款达549.16万元;强化广告监测,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平台和市工商局监管和服务平台,科学运用广告监测数据,建立“日监测”通报制度,2017年共监测各类广告111万条次,及时停刊停播涉嫌违法广告,将违法率控制在0.3%以内,持续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创新户外广告监管“互联网+第三方监测”模式,利用“闲侠APP”户外广告监测系统,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户外广告监测,实现精准高效户外广告动态监测,成为全国首创。2017年以来,在工商总局监测通报中,我市市属媒体严重违法率为零,全市违法广告多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四)破解监管难点,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双管”齐下

  重点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牵头召开全市13个部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并联合开展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络经营主体2.2万个。在玄武区开展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活动,南京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城市。继续加强有形市场监管。深化平安市场创建,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联动机制,我局综治与平安市场创建工作,连续两年获市先进单位;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强化对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农贸市场“脏乱差”和个别主城区农贸市场销售活禽等老大难问题,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加强会展安全保障工作,查处商品展销会中涉及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促进会展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与多部门联合组织农资打假“双联动”暨农业执法“双走进”活动,签署农资打假“双联动”行动宣言,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五)坚持服务民生,打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畅通投诉渠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一次接通率在95%以上,有效投诉按时处结率100%。全年共接收全市消费者各类信息240465件,其中咨询169221 件,投诉63863件,举报 7238件,检举129件,涉及争议金额1.4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0万元。开展“3·15在线维权服务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深入食品、汽修、家电等多个领域,开展“消费体验行”。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苏宁易购、途牛、金鹰购等网络平台交易企业。培育10家省级诚信品牌企业,910家省市级先进、示范单位。扎实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累计完成抽检任务2017批次,实施“靶向式”抽检,重点针对内衣、儿童鞋、箱包、电线电缆等50个品种开展专项抽检,加强了对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

  201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市委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做到“一个深化、两个推进、三个提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创新名城建设、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工作标杆、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做出积极贡献。

  此文章来源于:http://gsj.nanjing.gov.cn/njsgsxzglj/201901/t20190114_1373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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